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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监察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于印发《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》的通知
发表: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
2012-04-13
浏览:
0
辽教发[2012]22号
各市、绥中县、昌图县教育局、监察局、纠风办:
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,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、《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文件制定了《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上一条:
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
下一条:
抚顺市学院附小关于教学常规的规定
辽宁省教育厅
⁄
抚顺市教育局
⁄
全国青少年普法网
⁄
中国禁毒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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